title_011

歐亞八國推貿安與便利

 

台灣新生報/陳維強

2009.11.26


「二○○九歐亞經濟論壇海關與商界合作峰會」日前在西安召開,包括中國大陸與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俄羅斯等歐亞七國海關首長,以及上海合作組織秘書處與商界代表共同通過「推動貿易安全與便利西安倡議」,將共同推動貿易安全與便利。

本次大會以「貫通歐亞通關快道」為主軸,擬共同推動中國與歐亞國家的貿易安全與便利,與會代表包括中國大陸、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俄羅斯、塔吉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蒙古、阿塞拜疆等國海關首長。

依「倡議」內容,將推動地區與各國海關監管互認、執法互助、資訊互換等實質合作,以及口岸管理互利合作,建立各國海關及相關政府機構與商界的緊密合作夥伴關係。

中國海關近年對歐亞通關快道的推動相當積極,去(二○○八)年貫通連接上海口岸、營口港經滿洲里至莫斯科的海鐵聯運歐亞路橋,該通道較企業以往選擇連雲港經阿拉山口到莫斯科的管道,節省八到十天。

另包括:烏魯木齊海關採定期申報、優先處理、二十四小時實地監管三大措施,加速中哈跨國運輸原油時間;南京海關與烏魯木齊海關合作,提供全天候監管服務,為中亞棉花順利進入中國市場開闢出一條綠色通道。



友邦挺台參與聯合國機構 張業遂致函反駁

 

中央社/黃兆平

2009.11.26

中國反對台灣參與聯合國的立場依舊。在聯大總辯論結束許久後,中國駐聯合國常任代表張業遂致函秘書長潘基文,批評吐瓦魯等鼓噪台灣參與ICAO、UNFCCC,是不可接受的。

9月23日至29日聯大總辯論期間,台灣友邦索羅門群島、吐瓦魯、甘比亞等15國,發言支持台灣參與聯合國專門機構─國際民航組織(ICAO)及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

張業遂未如以往在聯大議事第一時間駁斥,反倒在11 月6日「奉命」致函聯大,表達五點立場聲明,反駁友邦力挺台灣,時間點在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兩岸領導人會晤、兩岸簽定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之前,箇中奧妙值得推敲。

據聯合國公佈訊息,這封散發給各會員國、編號A/64/515的信函,重提中國致力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但堅持「一個中國」,反對「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反對「台獨」的堅定立場不會改變。

張業遂指出,聯大2758號決議已解決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聯合國各專門機構也遵照聯合國憲章及2758號決議,解決中國的代表權問題。

他進一步說,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的締約方,都是聯合國會員國或由主權國家組成的區域經濟組織成員,甘比亞等國無視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事實,「鼓噪台灣參與ICAO、UNFCCC,是不可接受的」。

張業遂重申,台灣同胞參與國際組織活動問題是中國人自己的事,在不造成「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前提下,可以透過兩岸務實協商做出合情合理安排。

第15屆「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方大會,將於12月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舉行,台灣今年透過友邦連署致函,可望凸顯有意義參與UNFCCC。

另一方面,張業遂雖致函潘基文反駁友邦發言助台,但未見批評台灣友邦的連署動作,此一信函是否影響台灣年底參與UNFCCC締約方大會,仍待進一步觀察。



高達廿七億美元 史上最多 貿易制裁 美對中「大」手筆

 

中國時報/李文輝

2009.11.26

 

美國商務部前天宣布,對金額高達廿七億美元的中國輸美油井管相關產品,徵收一○.三六%到一五.七八%的反補貼關稅制裁,成為美國史上最大一宗對華貿易制裁。

中國商務部廿五日對美方表達強烈不滿,強調美方在補貼認定及計算方面的錯誤作法,極大地損害了中方的利益。

據了解,美國自歐巴馬總統元月上台以來,已對中國產品進行至少十次的反傾銷、反補貼調查。

美國商務部聲明,美方認為中國生產的油井管,存在政府補貼,受此影響,該產品在美國銷量大幅增長,因此,美方決定對其實施反補貼制裁。其中,天津一家企業產品,被課以一○.三六%反補貼懲罰性關稅、浙江一家企業則被課一五.七八%的懲罰性關稅,其他大部分企業被課以一三.二%的懲罰性關稅。

除了反補貼外,美國商務部此前還對中國油井管作出了反傾銷的初步裁定,卅七家中國企業將面臨三六.五三%到九九.一四%不等的反傾銷懲罰性關稅。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姚堅昨天表示,美方繼續沿用其反補貼初裁調查中的歧視性作法,錯誤認定存在補貼、並任意提高反補貼稅率,中方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姚堅指出,美方的歧視性作法,主要在於:一、不顧客觀事實地錯誤認為,中國企業採購的生產油井管所用的所有圓鋼,都構成補貼;二、無視中國市場經濟建設的巨大成就,錯誤地認定中國政府干預圓鋼供應市場、扭曲圓鋼的市場價格,拒絕中國政府和企業提出的大陸市場價格訊息,執意使用其他國家市場價格作為比較基準,人為抬高了所謂的補貼幅度。

 



title_012

國台辦:金融合作 平等互利

 

中央社

2009.11.26


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楊毅今天表示,兩岸金融業質實合作總的原則是平等互利,相互開放,但大陸方面會充分考慮台灣的合理訴求。

國台辦今天舉行例行記者會,楊毅在回答大陸銀行進入台灣之後,可能會對台灣金融業者造成擠壓的問題時表示,兩岸金融監管合作備忘錄(MOU)已簽署,大陸方面「希望兩岸共同努力,推動兩岸金融業開展實質性的合作。在合作過程中,總的原則應該是平等、互利、相互開放,在此基礎上,我們會充分地考慮台灣方面的合理訴求和關切,考慮台灣經濟的特點和市場承受能力,作出合情合理的安排。」

楊毅同時指出,外界有關兩岸簽MOU未經兩會(海基會、海協會)渠道(管道),而由官方主管部門直接簽署,是兩岸卸下白手套接觸的一大進步,「這種說法是不準確的。」

他說,「今年四月二十六日,海協會、海基會在南京簽署『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確立了兩岸金融合作框架,其中第一條第一款明確規定:『雙方同意由兩岸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就兩岸銀行業、證券及期貨業、保險業分別建立監督管理合作機制,確保對互設機構實施有效監管。』兩岸簽署金融監管合作備忘錄,就是落實該協議的具體舉措,在兩會框架下簽署的。」

至於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研究結果何時公布?楊毅的回答是「適時公布」。

楊毅說,大陸方面「對協商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態度一直是積極的。十二月中下旬將在台灣舉行的兩會領導人第四次會談,有望就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問題交換意見,這將成為啟動在兩會框架下正式協商的重要契機。至於何時能夠簽署協議,這要視兩岸協商的進展情況而定。」

關於陸資赴台的問題,楊毅指出,到目前為止,已經有十幾家大陸企業在台灣設立了公司,邁出了可喜的第一步。今後,大陸方面會繼續鼓勵大陸企業赴台投資,也願意和台灣方面協商解決陸資赴台投資過程中衍生的一些問題。楊毅說,大陸「希望台灣方面放寬投資限制,為大陸企業赴台投資經營創造更加公平合理的環境,為企業管理幹部常駐和生活,提供更加便利的條件。相信經過雙方的共同努力,大陸企業赴台投資一定會取得健康有序的發展,為台灣經濟和民生做出貢獻。」此外,對於台商參與大陸「寬帶(寬頻)下鄉」的情況,楊毅表示,大陸方面歡迎台灣的廠商能夠加入到大陸擴大內需的過程中來,「我們會積極提供協助」。

而大陸「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主任」李成玉率團訪台成果,楊毅表示,該團在台期間與台灣農業界進行了廣泛交流,與台灣有關行業協會、企業分別簽署了兩岸農產品貿易、兩岸果品行業、兩岸茶葉產業、兩岸農產品流通經紀人協會交流與合作備忘錄,以及關於建立農產品銷售和供應應急預警機制的合作備忘錄。

楊毅又說,李成玉此行還與多家台灣企業簽訂了約五千噸台灣水果和總值約三點二億元人民幣的茶葉、金針菇、咖啡豆等農產品及其加工品、食品採購協議。大陸再生資源開發有限公司與台灣綠電再生股份有限公司也簽署總投資額二點五億元人民幣的「廢舊家電電子產品回收處理合作框架協議」。



 

中國實施保密審查 台商回台申請專利被卡住


中央廣播電台/劉靜瑀

2009.11.26


中國頒布新專利法,不少台商都被「保密審查」這項新規定卡住,無法回台遞件申請專利。經濟部智慧局局長王美花就指出,以鴻海為例,以往每個月回台申請專利約100件,在這項新法發布後,光是今年10月,就減少了80件。

中國今年10月實施專利法,當中規定,如果專利是在中國發明,得要經過官方進行「保密審查」,確定沒有機密性以及利用國家資源後,才能到其他國家進行專利申請,這項規定對台商造成影響。經濟部智慧局局長王美花:『(原音)中國大陸新專利法規定說,這樣在大陸發明出來的專利,如果要到國外去申請,譬如到台灣申請,他就會要求這個發明一定要先送保密審查,確定沒有需要保密,才可以到國外申請。主要是確定發明機密性問題,或者說發明有沒有用到國家資源去做出來的。』

王美花舉例,以往鴻海每個月在台灣申請專利約100件,但在中國規定專利必須進行保密審查後,光10月份在台灣申請的案件就驟減80件。王美花:『(原音)很多案子送給他們去保密審查,但他們審查未出來之前,廠商不敢來我們這裡遞件。所以我們這個月(10月)鴻海審請案件,直接減少80件。』

中國的專利法10月1日生效,但是實行細則卻遲遲沒有出爐。王美花指出,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官員曾口頭表示,將在年底前發布實施細則,不過,這能不能解決台商專利一直被保密審查卡住的問題,恐怕還是令廠商頭痛。



 

陸銀擠壓/國台辦:考慮台灣訴求



經濟日報/林庭瑤

2009.11.26


兩岸簽署金融MOU後,外界憂心陸資銀行來台擠壓台灣金融業者,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楊毅昨(25)日表示,兩岸金融業質實合作總的原則是平等互利,相互開放,但大陸方面會充分考慮台灣的合理訴求。

大陸國台辦昨日舉行記者會,楊毅指出,外界提到兩岸簽MOU未經兩岸兩會管道,而由官方主管部門直接簽署,是兩岸卸下白手套接觸的一大進步,「這種說法是不準確的。」

他說,第三次江陳會簽署「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已確立兩岸金融合作框架,兩岸簽署金融MOU,就是落實該協議的具體舉措,這是「在兩會框架下簽署」。

至於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研究結果,楊毅表示會「適時公布」。他說,12月中下旬將在台灣舉行第四次江陳會談,可望就ECFA問題交換意見,這將成為啟動在兩會框架下正式協商的重要契機。至於何時能簽署,要視協商進展而定。

此外,對於台商參與大陸「寬帶(寬頻)下鄉」的情況,楊毅表示,大陸方面歡迎台灣的廠商能夠加入到大陸擴大內需的過程,大陸方面會積極提供協助。



title_013

新興基金 今年績優生



經濟日/白又仁

2009.11.26

年底是檢視手中基金績效的好時機,回顧今年來,領先復甦的新興市場成為熱錢追逐的標的,也讓績效水漲船高,據統計,今年來境外基金前十名幾乎都由新興市場包辦,經濟停滯不前的日本基金則成棄婦,績效吊車尾。

展望明年投資趨勢,?豐中華投信投資顧問部協理朱挺豪認為,行情雖來到波段高點,但市場資金充沛,仍可對股市微幅加碼,建議將部分弱勢部位轉至動能較強區域,除新興亞洲外,相對看好金磚四國,原因在於中期動能較強勁,但建議投資人採取「逢低加碼」策略。

富蘭克林投顧則認為,可加碼或續抱金磚四國,尤其看好中國及巴西,印尼內需消費、原物料投資前景仍在,但屬於單一區域、風險較高,建議比重控制在一成以內。

日本失業率維持高檔、薪資成長遲滯也導致家計支出衰退,加上人口老化內需長期疲弱等結構性問題,成為日本經濟復甦最大的絆腳石,也使得近期全球股市反彈,日經指數未跟漲、反走跌。

日經225指數今年來只上漲6%,遠遜於MSCI新興市場指數的71.83%,也不如MSCI世界指數的26.66%。

相對新興市場境外基金一年漲一、兩倍,多檔日本基金近一年仍處負報酬,績效倒數十名幾乎都由日本包辦。

近一個月表現,新興市與世界指數介於平盤,日經225指數則下挫8.57%。

俄羅斯股市隨原油價格持續挺進每桶80美元大關,績效第三季以來突飛猛進,Lipper統計,今年以來境外基金前十名就包辦四檔,巴西拉美及印尼居次。中國8月因調控政策大幅回檔,未擠進前十名之列。

?豐金磚動力基金經理人許倍禎表示,金磚四國股市近一年表現搶眼,但不少單一國家是波動風險較高的投資市場,如俄羅斯股市,因此本益比向來偏低。

不過金磚四國經濟體質較健全,只是投資人要特別留意投資信心面變化,若擔心單一國家基金波動過大,可透過金磚概念基金並以定時定額方式介入,掌握四國股市穩健上揚的多頭行情。




 

科技基金 五利多撐腰


經濟日報/白又仁

2009.11.26




新興市場需求回溫、年底銷售旺季啟動,資產管理業者表示,PC龍頭惠普第四季財報優於市場預期,並調升明年營收預估值,預估隨年底傳統採購假期將屆,科技股後市看俏。

萬事達卡顧問公司(MasterCard Advisor)旗下的SpendingPulse分析,因電玩遊戲熱賣和電視提前促銷,截至11月14日上半月,美國消費者在電子產品上的花費較去年同期增加6.1%。

美國零售聯盟(NRF)預估,今年美國假期購物旺季零售銷售將比去年減少1%至4375.5億美元,優於去年減幅3.4%;摩根大通則依據8、9月返校需求狀況推估,今年年底假期銷售可望成長3%。

富蘭克林坦伯頓科技基金經理人史肯達利(J.P.Scandalios )表示,科技支出與經濟成長率高度連動、新興國家科技產品消費需求高速增長、加上微軟新作業系統win7加速換機潮、觸控及雲端運算應用帶動,以及大型科技股財務體質佳等五大因素,預期科技股領漲行情將可望延續。

累計今年以來,史坦普500科技股指數上揚53.23%,領先史坦普500指數的22.41%,也超越排名第二的原物料類股43.71%甚多,即使美股今年來曾經出現技術性回檔整理,科技股表現相對其他景氣循環類股比較抗跌。

全球PC龍頭惠普自戴爾手中成功搶得市占率,加上中國需求強,惠普公布上季PC銷售98. 6億美元,較上一季勁揚17%,優於市場預估的97.3億元。

蘋果、亞馬遜網路書店股價先前紛創歷史新高,突顯許多科技硬體與軟體服務相關類股,獲利並沒有太大衝擊,再加上年底歐美傳統採購假期將屆,預料將為科技基金績效帶來成長動力。



 


國內七大基金 規模逾百億



經濟日報/李娟萍

2009.11.26


投信投顧公會統計至10月底,國內投信發行的302檔股票型基金,基金規模前十大的基金中,共有德盛安聯全球綠能趨勢、群益馬拉松、保誠印度、國泰小龍、國泰大中華、摩根富林明JF龍揚及匯豐金磚動力等七檔基金規模突破100億元,在散戶心中人氣最旺。從規模前十基金的今年績效來看,因台股指數今年來漲幅逾68%,比許多國家的股市表現突出,致使大型台股基金績效,也跑贏大型跨國股票型基金,其中,國泰小龍基金今年來績效逾九成,兼具人氣及實績。

以規模來看,若不計算台灣卓越50這檔指數股票型基金(ETF)的480億元,德盛安聯全球綠能趨勢基金規模達334億元,領先同業;而以總受益人數來看,摩根富林明JF龍揚基金總受益人超過3.4萬人,成立也超過十年,屬於長青型的人氣基金。

投信業者分析,規模前十大投信股票基金,台股基金占四檔最多,其次為新興市場有兩檔,亞洲及大中華各有一檔,一檔為主題型基金,可以看出國內投資人的偏好,仍以熟悉的台股及新興市場、亞洲地區為主。

摩根富林明投信產品策略部協理邱可君表示,從前十基金也可以看出,人氣夯的基金,幾乎都是各家的招牌基金,國內投資人選擇基金時,除了市場潛力的誘因之外,因為各家招牌基金較有長期績效可依循,較易獲得投資人信賴。

例如,摩根富林明JF龍揚基金是國內最早於1997年成立的第一檔大中華基金;群益馬拉松基金則是國內規模最大的台股基金。

邱可君指出,隨著政策逐漸開放,投資人可投資範圍愈來愈多,例如去年7月開放投資中國上限,現在國內可以買到的中國和大中華基金已經超過30檔,各檔產品之間的區隔也愈來愈細,例如已經從過去依據指數操作、指數基金,到集中精選個股,依據各人投資組合和風險考量,標的愈來愈多元。

摩根富林明JF龍揚基金經理人魏如宏指出,人氣基金要維持人氣及口碑不墜,操盤者必須隨時掌握市場的脈動,此外,金融環境變遷快速,投資人也須留意投資標的是否有潛力,才能安心投資。







title_014

台灣壽險負利差全球最糟 外商紛退場

 

自由時報/鄭琪芳

2009.11.26

 

去年金融海嘯以來,包括ING集團、保誠人壽、全球人壽及AIG集團等外商壽險公司,陸續出售在台營運據點;惠譽信評昨表示,主要是外商壽險母公司面臨財務壓力,加上台灣壽險業負利差可能是全球最嚴重,導致外商壽險紛紛退出台灣市場。

惠譽信評資深副總經理李信佳表示,台灣壽險市場因外商壽險出售在台營運業務而面臨整併,外商壽險為解除舊保單長期利率曝險包袱,並將資本保留在核心市場,因此大幅折價出售在台子公司(通常低於帳面淨值或隱含價值的○.六倍),凸顯舊保單負利差問題嚴重。

惠譽信評協理黃佳琪指出,近期幾件壽險業併購案,ING安泰人壽賣給富邦金控、保誠人壽移轉業務員及保單給中國人壽,由於收購價格較低,對富邦金及中壽的資本水準並未造成立即壓力;但博智金控及中策集團以舉債方式併購南山,未來面臨還本付息壓力,可能迫使南山過份降低資本保留,影響其累積資本。

惠譽:須增提九千億準備金

李信佳則認為,中信金投資南山,對其自身財務影響有限,收購公司面臨的主要風險,是承受高利率舊保單及工會壓力所帶來的整併風險,舊保單可能增加收購公司的盈餘波動性,若低利率情況持續,可能嚴重拖累資本水準。

李信佳表示,國內保險業「最壞的時機可能過了」,但挑戰仍很大,因為利率前景仍不利於壽險業,不排除還有外商壽險再撤出台灣市場,但目前剩下的十二家外商壽險,市占率合計才占一成,因此對國內壽險市場影響不大。

不過,李信佳指出,金管會計畫於二○一一年實施「國際會計準則第四號公報(IFRS 4)」的第一階段,若比照歐洲標準,台灣壽險業還要再增提責任準備金十至十五%,以目前整體責任準備金約八、九兆元估算,至少要增提八、九千億元,壽險業增資壓力將變大。



保發中心 培養西進人才




經濟日報/蔡靜紋

2009.11.26

針對想前進大陸保險業的民眾,保發中心最近推出「保險經營主管人才認證班」,希望提高台灣保險人力在大陸市場的競爭力。

2002年起大陸總保費收入已超越台灣,2007年大陸總保費收入規模更為台灣的1.5倍,位居世界第十。保發中心表示,目前大陸13億人口中的保險從業人員約130至140萬人,由於外資快速進入,人力需求將大幅成長;大陸開設保險系所的學校雖近百所,仍嚴重缺乏專業人才。

台灣保險業西進大陸後,也積極與對岸知名大學合作,台灣人壽本周便於廈門與廈門大學合作舉辦「第五屆中國保險教育論壇會議」,邀請兩岸保險和金融產官學界共200多人與會。

保發中心與中華人力資源管理協會則首次舉辦「保險經營主管人才認證班」,希望培育兼具領導力、策略與經營能力以及具有國際視野的保險經營主管人才。認證課程採取「訓、考、用」三合一認證體系,第一波通過認證測驗並取得證書者有16人。


 

 

 

華僑贈台灣財產 要課贈與稅



經濟日報/吳碧娥

2009.11.26

呂旭明(安致勤資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現今因國際往來頻繁,不少國人也因為各種考量,同時擁有台灣以及其他國家的國籍。在申請成為其他國家國民的過程中,雙重國籍所帶來的稅負問題,並非人盡皆知,而繁複的稅法規定,更常常讓人在不知情、不知法的情況下,被課徵相當數額的稅負,以下有一個常見的案例參考:

連德昌(化名)是雙重國籍者,八年前他的母親過世,相隔兩年後,連德昌的父親也因病不治而往生。當時連德昌主要的居住地在美國,然而父母親在台灣的兩棟房子都在他的名下,雖然他本人都住在美國,因不希望被台灣除籍,因此仍然維持在一定期間內回台。

直到2007年時,連德昌認為,每次回台都要整理兩幢房屋,對他來說負擔過大,而且房子平日無人居住也有些浪費,因此決定將非戶籍所在的那一棟平房,送給跟他一樣居住在美國,不過已在台灣除籍的妹妹。連德昌兄妹這種情況下,有什麼稅務問題需要處理?

台灣的贈與稅課徵情況,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條,只要贈與給他人的財產,是在中華民國境內,納稅義務人也就是贈與人,無論身分是否為中華民國國民,或是否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都需要申報贈與。另一方面,「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者」以及「中華民國國民」,則不論「境內或境外」的財產,只要有贈與行為,皆須課徵贈與稅。也就是說,在台灣稅法上唯一能免申報贈與稅的情況,只有發生在贈與人為「非經常居住」且非中華民國國民;以及同時贈與財產在中華民國境外。

另外,有些人可能認為,自己已經沒有中華民國國籍,又已搬離台灣,因此贈與境外財產應不符合上述贈與納稅義務人的範圍,但還要注意期間問題,也就是至少要通過兩年的限制。因為根據遺贈稅第3條之1規定:「死亡事實或贈與行為發生前兩年內,被繼承人或贈與人自願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仍應依本法關於中華民國國民之規定,課徵遺產稅或贈與稅。」又第4條規定:「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是指被繼承人或贈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死亡事實或贈與行為發生前二年內,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者。二、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而有居所,且在死亡事實或贈與行為發生前二年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時間合計逾365天者。但受中華民國政府聘請從事工作,在中華民國境內有特定居留期限者,不在此限。」

意即,除非兩年以上不具中華民國國籍,也非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否則無論以境內財產或境外財產贈與,還是須申報贈與稅。

贈與行為發生前兩年,無論受贈者在中華民國境內或境外,只要贈與人在中華民國曾有戶籍,或於贈與行為發生前兩年合計於中華民國境內居留滿365天,即須申報贈與稅。無論有無國籍或戶籍,只要贈與的是中華民國境內財產,不要忘記主動申報贈與。以連德昌的情況來看,他仍有台灣戶籍,又是將台灣的房子贈送給妹妹,依法當然要繳納贈與稅。




title_015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修正通過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中央社

2009.11.26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日審查修正通過行政院函請審議之「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修正草案增訂6條、修正1條共7條條文,其修正重點如下:

一、納稅義務人權利之保護(一)增訂第1章之1「納稅義務人權利之保護」,其意旨為貫徹租稅法律主義、具政策目的之租稅優惠應明定實施年限並符合比例原則、落實稅捐調查正當程序、故意以不正當方法取得之自白不具證據力及暢通徵納雙方溝通管道等。(二)訂定營利事業違反憑證義務之處罰金額上限新臺幣(下同)100萬元,俾責罰相當。

二、增訂一定金額以下之稅捐免徵、免退及免移送執行之授權條文為節省稽徵成本、減輕退補稅作業負荷及提高欠稅案件執行效益,明定財政部得視實際需要,報請行政院核定一定金額以下之稅捐免徵、免退或免予移送強制執行。

  財政部表示,本次稅捐稽徵法之修正如完成立法,可適切保護納稅義務人並提升優質稅務服務,同時營利事業違反憑證義務增訂處罰金額上限100萬元,符合憲法第23條之比例原則及第15條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

 



 

失業勞工扶養眷屬 可依「就保法」辦補助

 

東森新聞/莊舒棠、王志偉

2009.11.26

儘管失業率連續兩個月下滑,不過,還有10萬8000人處於長期失業。依照今年5月新增修的《就業保險法》規定,如果是非自願離職的勞工朋友,可申請失業給付和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有眷屬要撫養的話,請領金額更高,最多可加發兩成的給付或津貼。

日前被公司裁員的林先生頓時斷了經濟來源,還有1歲大的孩子要養,想到未來的日子裡,孩子要跟著他吃苦,心裡更是百感交集。不過,從98年5月開始,新增修的《就業保險法》施行後,被保險人不但可請領失業給付及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若需扶養眷屬也可申請補助。

勞保局失業給付科長馬襄玲表示,「《就保法》的加發標準,每一人可按平均月投保薪資的10%來加給,最高能加領20%。」像林先生原本月投保薪資為3萬元,原本能領1萬8000元的補助,但因為他還扶養無工作收入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一名,就能多申請6000元,共領取2萬4000元。

馬襄玲指出,「民眾將要申報(眷屬)資料填寫完畢,然後將戶口名簿資料遞送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來辦理,請領手續就可以了。」

雖然林先生被裁員後沒有辦法拿到薪水,但申辦失業給付和眷屬補助後,至少能夠暫時度過難關,現在他最大心願就是希望能順利找到工作,好好把孩子扶養長大。



 

 

孫道存條款 立院初審過關

 

中國時報/林如昕

2009.11.26

 

備受矚目的破產人禁奢條款(又稱孫道存條款)昨日在立院初審過關,未來欠稅大戶不能享受高消費生活,就算是他人提供也不可以。全案可望於本會期末過關。

禁奢條款包括限制每月生活費,禁止進出高消費場所消費,就算是別人付錢代購也不行,對於購買服務或投資也都有一定金額限制。不過,立委吳育昇提醒,禁奢條款還是有漏洞,例如刷境外卡就管不到。

至於每月生活費如何訂定?將由法務部訂定,未來極可能參考行政院主計處定期公布各縣市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表,以九十七年度,全台每人月消費最高為台北市民的兩萬四千三百五十七元,台東市則只有一萬一千八百六十一元,將來要以那個縣市月消費為基準,需進一步研擬。

此外,立委羅淑蕾提案修正行政執行法第十七條,她說,經常接獲民眾陳情,兄弟姊妹繼承財產,因為其他繼承人沒繳遺產稅,連帶遭到境管,立委認為,這對守法繳納遺產稅的人並不公平。

行政執行署長林朝松堅持,遺產稅繳納義務是由繼承人共同共有,無法切割,立委的修法與實體法牴觸,「你去問問法學教授,我是建議你不能這樣修。」

林朝松強硬的態度引起立委不滿。稍早林朝松不顧立委呂學樟正在質詢,直接下台拿資料,讓呂學樟動怒,批評他藐視國會,林朝松反嗆,「我下去拿資料,因為你說的偏離事實很遠。」雙方相互指責,最後林朝松道歉了事。

最後委員會決議修定部份文字,在不違反共同共有繳納義務的情況下,繼承人繳完份內欠款,就不得限制出境。


 

 

 

title_016

偽安眠藥摻毒品 吃多會要命!

 

華視

2009.11.26

 

到藥房買安眠藥,怎麼會買到毒品呢?國內用量最大的安眠藥”使蒂諾斯”,台灣一年就要吃掉一億三千萬顆,沒想到有民眾買到假的安眠藥,長期服用四年,竟然出現失憶和夢遊的症狀,經過化驗才發現,原來裡面竟然是摻有毒品成分,吃藥就等於在吃毒,甚至還有喪命的危險。

吃安眠藥就可以一夜好眠嗎?小心吃的是假藥,有民眾吃了安眠藥”使蒂諾斯”、白色的這個小藥丸,不但開始夢遊,也有失憶的情形,懷疑藥局賣的是假藥。一次買10顆要價250元,假的安眠藥”使蒂諾斯”和真藥,外觀上完全相同,有STILNOX字樣,被驗出有四級毒品的成分,雖然也有安眠鎮定作用,但吃多了不但會上癮,恐怕還會致命。

相關單位進行全面清查,要找出假藥的來源,也呼籲有吃安眠藥的民眾,趕快拿出安眠藥看一看,因為有可能,手上的這個也是假藥,吃藥的同時,等於吃下毒品。

 


 


選後漲! 健保費率2010春變5.13%


民視新聞網

2009.11.26

衛生署長楊志良,才宣布健保調高投保級距,結果這個幾天,他又向馬總統建議選後調漲保費,最快2010年春天,健保費率將增加到5.13%,預估對一個月薪4萬多的上班族來說,每個月要多付保費70幾元,藍綠立委25日痛批楊志良腦筋有問題,死豬不怕滾水燙。

虧損連連,凍漲7年的健保費,忍不住要動了,衛生署長楊志良已經向馬總統強烈建議,年底選後調漲健保費,否則2010年底又有直轄市長選舉,就沒機會漲了,雖然藍綠立委再次砲口一致槓上楊志良,不過衛生署還是計畫,健保費率從4.55%提高到5.13%,預估像月薪4萬2000元的上班族,每月負擔多73元,月薪10萬以上的,保費增加200多。

民眾也抱怨聲不斷,畢竟選在選前,又碰上不景氣的時機,不管誰丟出健保漲價風向球,肯定落得被痛批的下場。


 

附卡負連帶責任 解套




經濟日報/邱金蘭

2009.11.26

銀行公會已針對信用卡附卡持卡人應否對正卡持卡人債務負連帶責任協調出初步解決方案,對於已發行的舊卡,只要符合始終未使用過附卡、當初是由正卡持卡人代簽名發卡等特殊案例,附卡持卡人可不負連帶清償責任。

金管會今年5、6月間公告「信用卡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明訂銀行不可在契約中要求附卡持卡人對正卡持卡人債務負連帶清償責任,這項新規定實施後僅適用於新發卡者,過去已發行的舊卡是否可比照適用則沒有定論。

在金管會指示下,銀行公會內部經過多次協商、研議,已有初步解決方案,銀行將在合理範圍內儘量協助特殊案件的附卡持卡人。

根據銀行公會研擬的腹案,可免除帶連責任的特殊案件主要有三大類型,第一種類型是申請附卡時是未成年人,但當正卡持卡人的債務發生時,附卡持卡人已是成年人,銀行卻未再提醒其權利義務,對於這類案件的附卡持卡人,可以免除連帶清償責任。

第二種類型是始終未使用過附卡的附卡持卡人;第三種類型則是當初辦卡時是由正卡持卡人代為簽名,不是附卡持卡人親自簽名者。

銀行業者表示,對這類案件,過去主管機關曾發函禁止,但在函令發布前仍有少數案件存在,對這類案件不宜要求附卡持卡人負連帶清償責任。

銀行業者表示,銀行公會本周四(26日)理監事會議將討論此案,一旦通過,這三大類型的特殊案例將供各銀行參考執行,免除附卡持卡人的連帶清償責任。不過,對於已償還的債務、達成協議償還債務或法院執行中的案件不能適用,仍須依契約執行。

金管會官員表示,有關已發行的舊卡,附卡持卡人是否可免除連帶清償責任問題,之前銀行公會已有共識,對於單親等弱勢者的附卡持卡人可免除連帶清償責任,現在對特殊案件再提供免責作法後,對協助附卡持卡人應有極大幫助。




<<台北總公司>>
11051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432號7樓之3
TEL:+886-2-55536168 FAX:+886-2-55515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