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金融合作 平等互利
中央社
2009.11.26
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楊毅今天表示,兩岸金融業質實合作總的原則是平等互利,相互開放,但大陸方面會充分考慮台灣的合理訴求。
國台辦今天舉行例行記者會,楊毅在回答大陸銀行進入台灣之後,可能會對台灣金融業者造成擠壓的問題時表示,兩岸金融監管合作備忘錄(MOU)已簽署,大陸方面「希望兩岸共同努力,推動兩岸金融業開展實質性的合作。在合作過程中,總的原則應該是平等、互利、相互開放,在此基礎上,我們會充分地考慮台灣方面的合理訴求和關切,考慮台灣經濟的特點和市場承受能力,作出合情合理的安排。」
楊毅同時指出,外界有關兩岸簽MOU未經兩會(海基會、海協會)渠道(管道),而由官方主管部門直接簽署,是兩岸卸下白手套接觸的一大進步,「這種說法是不準確的。」
他說,「今年四月二十六日,海協會、海基會在南京簽署『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確立了兩岸金融合作框架,其中第一條第一款明確規定:『雙方同意由兩岸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就兩岸銀行業、證券及期貨業、保險業分別建立監督管理合作機制,確保對互設機構實施有效監管。』兩岸簽署金融監管合作備忘錄,就是落實該協議的具體舉措,在兩會框架下簽署的。」
至於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研究結果何時公布?楊毅的回答是「適時公布」。
楊毅說,大陸方面「對協商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態度一直是積極的。十二月中下旬將在台灣舉行的兩會領導人第四次會談,有望就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問題交換意見,這將成為啟動在兩會框架下正式協商的重要契機。至於何時能夠簽署協議,這要視兩岸協商的進展情況而定。」
關於陸資赴台的問題,楊毅指出,到目前為止,已經有十幾家大陸企業在台灣設立了公司,邁出了可喜的第一步。今後,大陸方面會繼續鼓勵大陸企業赴台投資,也願意和台灣方面協商解決陸資赴台投資過程中衍生的一些問題。楊毅說,大陸「希望台灣方面放寬投資限制,為大陸企業赴台投資經營創造更加公平合理的環境,為企業管理幹部常駐和生活,提供更加便利的條件。相信經過雙方的共同努力,大陸企業赴台投資一定會取得健康有序的發展,為台灣經濟和民生做出貢獻。」此外,對於台商參與大陸「寬帶(寬頻)下鄉」的情況,楊毅表示,大陸方面歡迎台灣的廠商能夠加入到大陸擴大內需的過程中來,「我們會積極提供協助」。
而大陸「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主任」李成玉率團訪台成果,楊毅表示,該團在台期間與台灣農業界進行了廣泛交流,與台灣有關行業協會、企業分別簽署了兩岸農產品貿易、兩岸果品行業、兩岸茶葉產業、兩岸農產品流通經紀人協會交流與合作備忘錄,以及關於建立農產品銷售和供應應急預警機制的合作備忘錄。
楊毅又說,李成玉此行還與多家台灣企業簽訂了約五千噸台灣水果和總值約三點二億元人民幣的茶葉、金針菇、咖啡豆等農產品及其加工品、食品採購協議。大陸再生資源開發有限公司與台灣綠電再生股份有限公司也簽署總投資額二點五億元人民幣的「廢舊家電電子產品回收處理合作框架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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